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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房地产律师:楼市渐回暖,业主售楼小心被骗

2012-07-15 15:36 编辑:深圳房地产律师 浏览: 字号:

摘要:深圳房地产律师 :楼市渐回暖,业主售楼小心被骗 这两天接受几个咨询,发现都是买家咨询,说业主准备反价,看应该如何处理或者是怎么处理会比较好,随着这种咨询的增多,似乎最近房地产市场在慢慢回暖,因为业主反价往往是因为房价上涨所造成的。 然而最近《南方都市

深圳房地产律师:楼市渐回暖,业主售楼小心被骗

这两天接受几个咨询,发现都是买家咨询,说业主准备反价,看应该如何处理或者是怎么处理会比较好,随着这种咨询的增多,似乎最近房地产市场在慢慢回暖,因为业主反价往往是因为房价上涨所造成的。

然而最近《南方都市报》的一篇报道是否让在这个楼市渐暖的过程中透着一丝凉意:《深圳28人卖房被同一买家骗涉案3000万元》。报道中说:将房子售出只收回定金,房子已过户到买主手上,多次催款仍无结果,要求与买方见面遭拒绝后,熊先生终于意识到可能上当了,随即报案,结果发现受害者并不止自己一人,目前已查明有27人和他状况相同,且买主都是同一人,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左右。深圳南山警方已控制涉嫌诈骗的买方刘某初,及担保公司人员张某伟等人,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这或许是在07天中天置业事件后,可能最大的一起二手房买卖诈骗案件,在此这程中,每一个都利用了业主急于售房,自己并不重于管理,并且不懂得交易流程,从而过份信任中介和卖家,随意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所导致。在此之前本房地产专业律师多次写文提示,业主应注意慎重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,同时最好是能请专业人士对于买卖交易过程提供专业咨询和监控。为了防范事件的再次出现

深圳房地产专业律师 提醒:很多卖楼者不清楚自己授权公证委托的意义,同时有一部份中介或担保公司会在没有经得原业主同意的情况下,将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人,同时被委托人通常会说公证授权委托书只有公证赎楼还贷,并且只收取还贷资金,而不会接收其余楼款。但是就目前中介所提供的版本式的授权委托书,都只是标明被委托人有权进行房地产买卖,而并没有标明买家是哪位,同时写明被委托人可以收取楼款。所以提醒广大的业主,在交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交易流程,注意被委托人是否将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人,特别是现阶段房地产政策频出,买家随时有可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,被委托人与其他第三人签订合同或资金监管协议等风险增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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