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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房地产律师:挂他人名买房注意风险

2012-07-24 19:59 编辑:深圳房地产律师 浏览: 字号:

摘要:深圳房地产律师 刘子孺说 ,最近他收到了一些关于代买房的咨询,因为受到政策影响,没有深圳户口或者没有深圳一年社保的人不能购房,又或者是手上已有多套房产,再买房就必须承担高首付及高利率,就找有户口、社保或者是手上没有房产的人代买房,以规避政策

 

深圳房地产律师 刘子孺说,最近他收到了一些关于“代买房”的咨询,因为受到政策影响,没有深圳户口或者没有深圳一年社保的人不能购房,又或者是手上已有多套房产,再买房就必须承担高首付及高利率,就找有户口、社保或者是手上没有房产的人代买房,以规避政策限制。

  其实代买房的风险比较大,最大的风险有三个:一是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,所以一旦双方发生纠纷时对于真正的买家来说,有可能不能主张权利,例如不能以业主身份去起诉别人。也可能出现再出售房产时,代买人不配合的情形。二是代买人有可能存在恶意侵吞房产,私自将房产转卖。三是因为和代买人不熟悉,对他是否有借债或者是诉讼并不清楚,一旦债权人起诉代买人,法院就会查封房产。就算你有证据证明是你出资买房,但由于房产证具有最高对抗权力,法院还是照样会查处房产。因为对于债权人的善意第三人来说,他并不清楚中间的来龙去脉,他只会认房产证上的名字。

  尤其注意第三种代买,风险很难规避,毕竟很难掌握代买人的真实情况,一旦法院查封、冻结也没有办法。最害怕的就是,代买人还有可能恶意制造欠债而导致被起诉的情形,那么对于真正的买家来说就是防不胜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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